新華社濟南12月28日電?題:治理直播售假,切實強化監(jiān)管
新華社“新華視點”記者邵魯文
近年來,網絡直播帶貨日漸興起。在一些直播間內,低廉的商品價格、主播極具誘惑性的銷售話術,讓不少消費者怦然心動。
然而,一些直播帶貨的商品看似物美價廉,背后卻可能潛藏制假售假的“貓膩”。今年以來,各地公安、市場監(jiān)管等部門已查處多起通過直播平臺售假案件,其中不少案件涉案金額超過千萬元。
直播售假問題多多
“百達翡麗、理查德米勒、歐米茄、勞力士等名表在直播間‘秒殺價’只要數百元,你心動了嗎?”今年11月,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區(qū)分局偵破一起網絡直播帶貨售假案,犯罪嫌疑人通過直播銷售各類假冒名表上千元,涉案金額2000余萬元。
今年“雙11”活動當天,武漢青山警方聯合當地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,將正在直播賣假貨的網店店主潘某夫婦及4名店員當場抓獲。被抓時,直播間內電腦屏幕顯示該店鋪“雙11”直播活動的營業(yè)額還在不停增長。經查,潘某等人先后向13個省份、上萬名消費者銷售假冒品牌商品3萬余件,涉案金額1545萬元。
記者發(fā)現,服裝、配飾等是直播售假的“重災區(qū)”。此外,酒水類售假也屢見不鮮。山東德州警方近期查處一起通過直播帶貨銷售假茅臺酒案件,涉案金額巨大,而犯罪嫌疑人用于制作假酒的基酒每斤成本只有8.5元。
直播售假已成為網購中不容忽視的問題,不少“網紅”也曾因售假問題被監(jiān)管部門處罰。2020年,有消費者質疑某主播團隊成員在直播間售賣的燕窩是糖水。廣州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對相關人員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、罰款90萬元的行政處罰。
而在黑貓投訴平臺,消費者針對電商直播平臺的投訴已達萬余條,涉及商品以次充好、虛假營銷、售賣假冒偽劣產品等多方面問題。中國消費者協會近日發(fā)布的《2022“雙11”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》指出,對10月20日至11月13日期間相關消費維權情況進行網絡大數據輿情分析,共收集有關“直播銷售”負面信息50多萬條,從收集到的直播類熱點輿情信息看,假冒偽劣、貨不對版、優(yōu)惠差異等仍是主要問題。
售假套路多 監(jiān)管有盲區(qū)
多名辦案民警表示,圍繞銷售假冒偽劣產品,網絡主播的一些常用套路有跡可循。
在山東菏澤警方破獲的一起通過電商直播銷售冒牌服裝的案件中,犯罪嫌疑人采用大量營銷手段宣傳產品,并用話術誘導消費者。菏澤市公安局食品藥品與環(huán)境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方輝杰說,犯罪嫌疑人直播前會在多個社交平臺進行新款產品的預熱,甚至花錢購買流量引流,直播間幾乎每次都有上萬人觀看。在銷售過程中,以“大牌尾單”“工廠原單”等名義,利用部分消費者貪圖便宜的心理,銷售價格比正品便宜很多的假貨。
業(yè)內人士告訴記者,不少售假團伙甚至還總結出多種固定套路。例如,在推銷產品時,常常用“全部是內部渠道弄到的貨,要是假貨我還用那么麻煩嗎?”“費力搞到貨別人卻不領情,這種心情你懂嗎?”等話術營造找到貨源不容易的感覺。而在鼓動消費者下單時,常常會使用“一共30單就上一分鐘”“錯過就再也沒有了”“這個價格就上這一次,一會恢復原價”等說辭。
一些主播在直播平臺上長期售假,也凸顯出平臺自身存在監(jiān)管盲區(qū)。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食品藥品與環(huán)境犯罪偵查大隊民警馬恒說,查處的銷售假酒案件中,犯罪嫌疑人曾在直播間連續(xù)直播賣貨多時,僅一個月就銷售假酒2000多箱。
中消協在《2022“雙11”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》中提到,在“雙11”轉型升級、商品與交易邏輯再梳理的漸進過程中,平臺與商家的規(guī)則邊界意識還有待強化。從今年“雙11”的“全網”交易場景來看,直播翻車、社交小程序團購“收錢不發(fā)貨”等經營不誠信、管理不到位問題,成為“雙11”樂章中刺耳的不和諧音符,相關主體品質保障、誠實營商的底線邊界意識缺失,讓消費者無法買得踏實、安心。
根治售假亂象需不斷壓實監(jiān)管責任
記者注意到,一些平臺已經采取措施,對直播售假行為進行治理。今年9月,抖音電商就曾發(fā)布關于“三無商品”的專項治理公告,對銷售無產品名稱、無生產廠廠名、無廠址商品的商家進行嚴厲打擊。此外,11月10日,抖音電商還公布“打擊售賣劣質羽絨服專項行動”階段治理成果,封禁違規(guī)羽絨服商品33491件,清退相關店鋪522個,處罰相關商家596個。
受訪專家認為,假冒偽劣產品的生產和銷售,影響了正常的經營秩序,也侵害了相關品牌企業(yè)的切身利益,同時侵犯了消費者權益,亟須嚴肅治理。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說,借助直播平臺售假現象增多,凸顯出對這一新興領域的監(jiān)管尚存不足。去年5月,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七部門制定的《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(試行)》開始施行。相關監(jiān)管部門應秉持對假貨“零容忍”的態(tài)度,嚴肅查處各類制假、售假行為,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。
今年3月,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、國家稅務總局、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發(fā)布《關于進一步規(guī)范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(yè)健康發(fā)展的意見》,進一步明確了平臺方的監(jiān)管職責。
“各互聯網平臺需要進一步壓實自身責任,對于入駐的電商經營者盡到主體資格審核義務,在保障消費者權利的同時,這也是促進自身業(yè)務增長的方式之一。”中消協律師團律師李斌認為,各大平臺要做到嚴格落實監(jiān)管,引導入駐商家恪守誠實信用原則,確保守法合規(guī)經營。
多地公安和消保部門也發(fā)出消費提示,呼吁消費者不斷提升自我保護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,尤其是避免盲目沖動,做到科學消費。遇到消費糾紛時,及時向相關部門提供線索,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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